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,而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时称为弱视(amblyopia),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,视力较低眼为弱视。本病是与视觉发育紧密相关的眼病,表现为视觉系统发育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视力丧失,通常为单眼受累。单眼斜视、屈光参差、高度屈光不正、形觉剥夺是其常见的致病因素。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,部分弱视可以通过治疗恢复正常,发现越早,治疗越及时,预后越好,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,甚至失明。
病因
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,在视觉系统发育的过程中,有一个对外界刺激特别敏感的阶段,称为敏感期,为0~12岁,其中0~3岁称之为关键期。若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,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象的机会和(或)两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象与模糊物象之间发生竞争,就会导致弱视的发生。最常见的致病因素是斜视、屈光不正或屈光间质混浊。少数也可由先天性因素所致。
分类
斜视(squint)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,属眼外肌疾病,可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两大类。共同性斜视以眼球无运动障碍、第一眼位和第二眼位斜视度相等为主要临床特征;麻痹性斜视则有眼球运动受限,复视,可为先天性,也可因外伤、或全身性疾病导致。
病因
调节学说
眼的调节作用与眼的集合作用是互相联系的,一定的调节带来相应的集合。常常由于调节—集合反射过强,其内直肌的作用有超出外直肌的趋向,而形成共同性内斜视。近视眼看近目标时少用或不用调节,集合力同时减弱,因此其内直肌的张力减低,有时就形成了共同性外斜视。
双眼反射学说
双眼单视是条件反射,是依靠融合功能来完成,是后天获得的。如果在这个条件反射形成的过程中两眼视力不同,一眼视力受到明显的感觉或运动障碍妨碍了双眼单视的功能,就会产生一种眼位分离状态,即斜视。
解剖学说
某一眼外肌发育过度或发育不全、眼外肌附着点异常,眼眶的发育、眶内筋膜结构的异常等,均可导致肌力不平衡而产生斜视。
遗传学说
临床上常见在同一家族中有许多人患有共同性斜视,斜视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。
临床表现
斜视的病人因为眼位不正,其注意一个物体时,此物体影像于正常眼落在视网膜中心凹上,斜视眼则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,如此视物就会出现复视情形;一眼影像受到抑制,丧失两眼之单一视功能与立体感,有的还会导致视力发育不良而造成弱视。
内斜视
眼位向内偏斜。出生至内发生者称为先天性内斜视。偏斜角度通常很大。后天性内斜视又分为调节性与非调节性,调节性内斜视常发生在2~3岁儿童,患儿通常会伴中高度远视,或是异常的调节内聚力与调节比率。
外斜视
眼位向外偏斜,一般可分为间歇性与恒定性外斜视。间歇性外斜视因病人具有较好的融像能力,大部分时间眼位可由融像能力维持在正常位置,只有偶尔在阳光下或疲劳走神的时候,才表现出外斜的眼位。有些儿童还表现为,强烈的太阳光常会闭一只眼睛。间歇性外斜视常会发展成恒定性外斜视。
上下斜视
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,比内斜视和外斜视少见,上下斜视常伴头部歪斜,即代偿头位。